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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3-04 20:31:48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16)
我终于敢正视我对冷旭的感情了。
那是崇高同学莫名其妙消失的三天里,我做出的决定:忘记冷旭。
这一点一直是我无法面对的事实,而我却总自欺欺人的沉寂在这场本没有结果的感情里。我总怕别人在我面前说起冷旭的花心和风流,怕的要命。所以不敢诚实的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无可救药的自虐。
决定来的很突然。对冷旭的,也是对崇高的,更是对自己的。我不想再这样糊里糊涂的去爱和接受爱,崇高的立场与我的立场很相似,因为我们有个共同的地方便是执着。
因为对于那些不懂得珍惜的人来说,他的冷漠将会让他失去一个爱他的人。相反懂得珍惜爱情的人,他获得的将是一份双倍的爱情。因为这人是值得的,所以我选择了崇高。
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一切还不算晚。谢天谢地!
在崇高消失的第三天早上,我难得起了个大早。整理好自己就出去找崇高了,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个小时。终于体会到崇高每次在楼下等我的辛苦了,想到这些心里就会被浓浓的暖意包围着。终于在第二个小时里我等到了崇高,他看到我有点惊讶,不过随后的表情是我一直熟悉的疼惜。我知道这双眼睛是真诚的,就像我之前对冷旭的感情一样真。
也许这就叫幸福,等来的幸福。
我在心里暖暖的告诉自己,这才是我自己的幸福。
“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崇高你会拒绝吗?”这句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心里酝酿成功,几乎没怎么考虑就脱口而出。但是我却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我秦丢丢想好的事情是很难轻易改变的。请记住这一点。
这句话我知道对崇高来说,是很难抗拒的。呵呵,崇高我吃定你了。这是我当时心里唯一的想法。我是不是很坏,利用崇高对我的感情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是我发誓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一直保护你。”你瞧,幸福来的如此的轻而一举。那傻小子果然进了我秦丢丢的爱情圈套,在崇高那小子还在反应阶段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偷着乐了。
晚上回到家里我拿出黑色记号笔在便签纸上大大的写下:11月10号.我和崇高.爱情万岁!然后用力把它按在墙上,满心欢喜的看着。
你瞧,我是不是很疯狂!没有办法,我开心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我发现最近的事情来的都特别的顺,顺的让人觉得心里有点惶恐的不安。但是想想还有崇高在身边心里就踏实了许多。
“我亲爱的三好学生晚上要好好睡觉,我会做梦梦见你的!”我翻出手机发短信给崇高,然后关机睡觉。我晚上睡觉有关手机的习惯,因为我怕辐射。以前在报纸上读到过一篇新闻,是关于手机辐射的。上面说长时间的把手机放在枕边会引起脑瘤等疾病,看过之后我就很后怕的养成了睡觉关机并把手机放在离我很远的地方的习惯。
而且这样的好处还有一个,那便是早上醒来一开机就会看到源源不断的短消息。光是这样就会给早晨的心情加星不少,所以每天早晨我的心情都会出奇的好。
心情是美好的,所以生活就会美好起来。
请相信这句话,因为它是真的。
(17)
早上一大早就被宿舍里的一群爷们给吵醒了,他们吵吵着要出去过光棍节。
“高崇,你小子就在这好好睡觉吧!哥们几个要出去解决一下郁闷心情,顺便去把个妹妹。你就和你那娇妹妹出去浪漫吧!”看到我翻身,赵爱国酸溜溜的在我耳边说。
“那祝你艳遇成功!”我把胳膊伸出暖烘烘的被窝,在赵爱国的肩膀上拍了几下。
“怎么说话呢,高崇?就光祝爱国兄弟的恋情,忘了兄弟们单身啦?”大鹏从下探出个脑袋愤愤不平的说。
“我错了,祝兄弟们艳遇成功!”我说,“等你们好消息。”
等他们收拾完出去的时候,我的睡意也没有了。索性起床看会书,在书桌前坐下竟无一点看书的念头。满脑子都是丢丢的身影,我估计我中毒已深。
昨天晚上发过去的短信,到现在丢丢都没有回过来。以她的时间来算她现在应该还在睡觉,我合上书本准备出去走走。
但是脚步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一直朝丢丢家里的方向走去。刚走到小区的门口就看到慌慌张张的丢丢,她拉了我的胳膊气喘吁吁的说:“崇高,陪我去火车站接人。”
我没有问丢丢要去接什么人,拦了辆的士用和她一样的慌张对着司机说:“师傅,火车站!”
坐在车上,丢丢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你真可爱!”
“要去接什么人?”我问。
“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只是很久以前的朋友而已。”丢丢回答,“不过,我们曾经很要好。”听丢丢这么说完我也没有再问什么。
到了火车站,广场上只有寥寥几人。幸而来的早,要不然这里早就聚成了人海。我跟在丢丢的身后,看着她左顾右盼的样子。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我看到丢丢朝一个瘦弱的长发女生走过去。那女生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她的脸色很苍白,和丢丢的气色完全相反。我在心里暗自把她和丢丢比较了一番,看来还是丢丢漂亮有气质。
“丢丢,看来你这两年过的不错啊?”那个女生拉着丢丢的胳膊问。
“我呀,就那样。还和以前一个样,你呢?”
“我过的非常不好,还好现在挺过来了。”那女生突然由喜转忧,继而又从忧转喜。
两个女生一路上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我只有在旁边默默的当个听众。男生最怕的事情之一就是女朋友在街上遇见要好的朋友或同学,那一聊起来就完全忽略了男生的存在。
这一点男生们深有体会。
走了好一会了,那个女生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个生物存在。便小心翼翼的问丢丢:“这个是你男朋友?”丢丢扭过来看了我一眼,用另一只手拉着我对那个女生说:“这个是崇高同学,我的男朋友。”
“哦,蛮不错的一个小伙子。”那个女生盯着我看了几秒钟后说,“丢丢你真是好福气。”
我被这句话搞的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因为丢丢终于承认我是她男朋友了,真是不容易啊!
“我叫李美夏,和丢丢是高中同学。很高兴认识你!”她错开丢丢的身子对着我说,“你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对象,呵呵。”
(18)
寒冷的冬天在忙碌的生活中悄然而止,窗外呼呼的北风正在肆意的刮着。它用一种让人惧怕的声音来提示这个地方的人们冬天要到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很冷,也因为这样的天气小店的生意进入了淡季。我把每天的时间花费在了家里,小店几乎不怎么开门。家里的活动范围很小,每天只能呆在家里串珠,上网,和崇高发短信。日子在这样的局限范围里变得异常的安稳,感觉自己有点家庭主妇的味道。
自从李美夏从新疆回来之后,她每天都会来我家报道一次。说实话我现在不喜欢和她在一起玩,因为她是一个嫉妒心和报复心很强的女生。这在三年前我就已经亲自领教了一番,那个时候的单纯近乎于愚蠢。
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情是我在学校呆的最后一年, 那年我高二。我报了学校的艺术特长班,每天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去画室里画画。而作为当时好朋友的李美夏也报了美术,我们每天几乎同进同出。但是我的成绩一直都领先于她,这一点也是她后来嫉恨我的一个原因。我们的矛盾因为一个男生而彻底激化,那个男生是李美夏初中暗恋的对象。但是不幸的是那个男生喜欢上了我。
当那个男生把这个原因作为拒绝接受李美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将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个男生在拒绝了李美夏之后便跑来找我,当时我很果断的拒绝了。
但是也因为这件事,我和李美夏的关系疏远了。起初是她看我的眼神改变了,再是她把我关于我家的秘密告诉了很多人,以及后来她编造的一些无中生有的谣言。
谣言是最可恶的报复工具,因为它让我的名声在短短的一个星期里变得一败涂地。
“秦丢丢陪很多个男生睡过觉。”这是我听到过最恶毒的谣言。当我得知这个谣言的制造者是我最好的朋友的时候我很失望,一个月后我在妈妈的劝阻下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学校。
离开高中之后我读了技校,在那里我开始变坏。变坏最开始的标志是我学会了抽烟,那段时间我处于极度迷茫的状态。
女生变坏的方法很简单,只要足够的放纵自己。事实上女生做到这一点很容易。
当我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讨厌和疏远我。因此我更加的放纵自己,直到一年后技校里所有人都认识了秦丢丢,那个时候我很潇洒的离开了学校。
我被很多学弟们恭敬的称为女痞子,这样的身份让我风光的过了很长时间。说实话大部分的时间是满足的,只有小部分的时间我很寂寞。
那个时候便是我爱上冷旭的时候。
当我躺在床上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会傻傻的笑.这代表我已经把它视为过去了.有的人经常会说回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在我看来回忆却是一件顶好的事情.因为我可以拿过去的事情来检视现在的生活,这是我长大的标志.听到这句话请不要怀疑自己是听错了,这的确是真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小秘密,那便是我是个很感性的女生.在很多人的眼里我只是个特别的坏女生,很少有人能窥探到我的真实生活和感受.所以在一些方面上,我是渴望被了解的.但偏巧有很多人对我们这些特殊的坏女生抱有看法,不愿接近或者了解我们.久而久之我也就不愿意去说了.
最近我在一些网站上发表了一些文字,关于我的生活.也可以说是坏女生的生活,跟帖的人很多.看来好奇的人还是有的.有鼓励的,也有漫骂的,还有些无聊的男生想交友的,总之我不管好坏一率照单全收.那些漫骂的,也不会怎么影响到我的心情.因为我早已经不在乎了.
在屋里呆的实在有些闷,突然心血来潮,然后起床穿衣,出门找崇高去.我想给他一个惊喜,以表示我做女朋友的体贴.我决定煲粥给崇高.在厨房里忙碌了一个多小时才成功的将我最拿手的皮蛋瘦肉粥熬好,真是不容易啊.我拿了小勺尝了一口,味道不错.和妈妈做的一个味。
记得初三之前我一直喝妈妈煲的皮蛋瘦肉粥,每次我和小三都会喝掉一多半。妈妈煲粥很细心,我的手艺就是她教的,只是我比较聪明,学的很快。我把粥盛出来放在一个保温瓶里,然后又用一根厚厚的毛巾裹起来。我想崇高一定会很意外,想想他的傻样就觉得很好笑。
在楼下又买了一些吃的饼干,就兴奋的往崇高的学校赶。
一路的好心情。
(19)
早上有一节公共课,我们宿舍人都没有打算去听。
原因是那个讲公共课的老头很罗嗦,罗嗦的内容竟没有一句是重点的.刚开始我们还去了两次,久而久之他的课我们就忽略不去了,听他的课还不如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睡觉,打扑克.
我没有赖床的习惯,宿舍里就我起的最早.起来看到他们仍在梦周公,觉得特别没劲.随手捧了一本武侠小说坐着打发时间,看的正投入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丢丢打来的,她说要我立刻下楼陪她去吃饭.我放下电话,就慌忙往楼下跑.等我跑出去的时候,看到丢丢提着一个黑色的大包站在那里.
"呵呵,没想到我比你速度还快吧?"她递给我一个甜甜的笑,"喏,这个是你的早餐."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保温瓶,递于我.我愣了几秒钟之后才接过她手里的东西.真不敢相信这竟是丢丢所为.不可思议!
"这个是你亲手做的吗?"我问.
"是啊,你尝尝味道怎么样?"她看着我眼睛眯成一条线说,"如果喜欢的话,我经常煲给你喝."我有点不敢相信这话是丢丢说的,瞪大了眼睛看她."怎么,不相信啊?""没有,只是觉得有点意外!"
"哈哈哈哈,意外是很正常的.你可是第一个吃我丢丢做饭的人,感觉幸不幸福?"
"幸福,那我真是幸运幸福的人了."
我把丢丢带到一个没有人呆的自习室里,然后打开保温瓶.一股清香的味道充斥在嗅觉前,我拿起勺子尝了一口,丢丢歪着脑袋问我:"味道怎么样?"
"恩,很棒.你在哪里学的?"
"我妈教我的,如果你喜欢我会随时做给你吃."丢丢说,"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
"一辈子记得我!"
"??????????"我有点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于是扭头看向了丢丢.
"呵呵,放心吧.只是记得而已,如果你哪天不喜欢我了,可以随时离开.只是我让你一直记得我!"丢丢歪着脑袋看着我说,"你不要有压力,我只是说说而已."然后她陷入了沉默.
"丢丢,你怎么突然这样说?"我放下手中的勺子,拿眼睛瞄她.希望她能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
"吃饭吧,我只是说说而已."丢丢用手推了下我的脑袋嬉皮笑脸的说,"就你神经质!|"
"哦,我想我会一辈子都记得你的!"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本能的想干点什么.比如吻丢丢一下或者把她搂在怀里什么的.就在我准备下一个动作的时候,不巧的是教室的门被推开了.本来准备要放在丢丢肩膀上的手立刻胆小的缩了回去.
我抬起头尴尬的迎上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一种让人胆战心惊的冷傲.那双眼睛会使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丢丢,replica watches,你让我好找啊?"是李美夏的声音.
"你怎么会找到这来的?"丢丢站起来朝她走了过去."
“这个嘛,先不告诉你。”她饶过丢丢走过来对我说,“帅哥,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亲热喽。不过还要在打扰一会哦,向你借丢丢半天时间,怎么样?”
“没关系,如果你们有什么事情要做的话就去吧。”我慷慨的说,然后又看了丢丢一眼。
“那我们走了啊,崇高!”李美夏拉着丢丢的胳膊冲我做出了一个夸张的笑脸,说实话那笑脸很让人不悦。
等她们走出门,我一个人收拾好东西也悻悻的离开了教室。想想挺郁闷的,和丢丢恋爱之后似乎还没有什么增进感情的动作和话语。丢丢刚才出去时的表情有点无奈,我想或许她也不愿意去的。
走出教室,给丢丢传了条短信。
丢丢,在你走的下一秒开始想你。
(20)
“陪我去医院复查吧?!”走出3号楼,李美夏对我说。
“你生病了?”我狐疑的盯着她看了一眼说。
“我刚做完药流,现在要去复查。”她很平静的看了看我,“过几天我得回趟老家,可能会没时间。”
“是谁的?”我问。
“不知道,反正那个孽种终于被我搞掉了。”她说,“我梦见过他,是个男孩。”
“那你男朋友他知道吗?”
“你指哪个?我好几个男朋友的。”她趾高气扬的回答,那种表情很是不屑一顾。
我没有继续和她聊下去,而是把头歪在一边看路上的行人。
“我先去挂个号,在这里等我。”
我不喜欢医院里浓重的药品味道,一闻到那些夹杂着各种气味的消毒水味就想吐。我用手遮住了鼻子,以拒绝这种空气。
李美夏显然对这里的医疗环境是相当熟悉的,我看她对妇产科的位置很了解。在哪里做B超,在哪里抽血。她都知道的很清楚,感觉她已经来过很多次。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瘦弱的身形,竟有种加倍的陌生感,louis vuitton handbags。
等李美夏复查完,时间已经逼近了中午。从医院里踱出来,顿时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自从初三那年暑假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之后,我对医院的味道和人群都有着一种潜意识的抗拒。那里到处都充满了病痛和伤感。那个时候我就亲眼目睹了一场生死离别,现在想起来心里仍有一阵心悸。那也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去体会生命的脆弱,因此那段时间我异常的怕离别。但是就在出院不久,我就面临了一场家庭的离别。
至今想来,却仿佛已成为别人的故事了。
“看起来,你永远都比我幸福,replica breitling watches。”李美夏突然脱口而出。
“或许吧,况且我要的也不是很多。”我回答。
“如果我有你一半幸福就好了,不过你也不要太得意了。”李美夏突然扭头过来对我轻描淡写的说,“男人总有一天是会变的!”听到这句话,心里突然升起一阵莫名的感觉。感觉李美夏应该遭遇了一些什么事情,但是我并不想多问。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和李美夏分开了。
看着路旁突突的树干,心里没有来由的伤感起来。这份伤感有一部分是李美夏带来的,但是在我脸上仍然堆满笑容。我站在十字路口茫然的拨通了崇高的电话,我说崇高来接我。
二十分钟后,一辆红色的的士停在了我面前。
“饿了吧?我带你去吃饭。”崇高从车上下来,拉着我的手说。
“崇高,我想你了。”我踮起脚尖把嘴贴在了崇高的脸上,“抱着我。”
“丢丢,你怎么了?”崇高把我搂在怀里,在我耳边轻声说。“那我们回家去吧!”
“好。”
回到家,崇高倒了一杯热水递给我说:“丢丢,你的手很冰。抱着水杯暖一会,我们在下去吃饭吧。”
“崇高,有一天你会不会离开我?”我把水杯放在茶几上,轻轻的把头放在崇高的肩膀上问。
“放心吧,丢丢,我不会离开你的。”他用手轻轻的将我的头扳正,然后将自己的唇附在了我的唇上。那是崇高第一次主动吻我,他轻微的鼻息合着男生身上特有的气味让我沉醉。我说:“崇高,抱紧我。”
那天,崇高没有占有我。他把我抱在怀里说:“丢丢,我是真正爱你的。我希望在你眼里,我与别的男生不同。真的!”
“我相信你。”
我在心里想,这也许就是我要的爱情。不要太热烈的,因为太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就像一场美丽的烟花。当绚烂过后留下的只是一片空旷的寂寥,在我内心里,我和崇高的爱情不是这样的。
崇高是第一个让我想过永远的人,虽然这个世界上永远的存在含义是虚无的,http://www.mybagsroom.com,但至少我相信过。这已足够了不是吗?Lastest replica watches | replica rolex watches | replica watches | replica watches | replica watche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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